7/1新制正式上路:

 

1. 雙北公車上下車皆刷卡

 

雙北公車收費將統一為「上下車皆需刷卡」,並分為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從7月正式實施,採鼓勵性質,並享有捷運、公車及YouBike轉乘優惠;第二階段則從明年2月1日開始實施,若未完成上下車刷卡,將無法享有轉乘優惠,而試辦初期公運處也舉辦抽獎,最大獎是1年定期票。

 

公運處表示,扣款方式依照下車站「自動辨識」搭乘段數來計算;採取統一上車先扣款、下車再刷卡。以全票為例、依實際搭乘路線,同一段下車會顯示「0元」不扣款、若超過第二段才會逐段加扣15元,而敬老票也維持上車先刷卡扣8點

 

 

2. 4類場所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 7月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對象,共8000多家業者,不能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至於附上「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產品及工廠出場附有吸管的商品,皆不在管制範圍。若第一次違規會勸導,如再犯將開罰1200至6000元,預計政策上路後,1年下來可減少1億根塑膠吸管。

 

 

3. 酒駕加重罰責,新增連坐罰

 

酒駕悲劇頻傳,下個月起,違規者將加重罰則,最高可至12萬元。開罰標準是:酒精濃度超過0.15毫克、未達0.25毫克,小型車罰鍰提高為3萬元~4萬5千元;大型車提高為33000~49000元;酒精濃度介於0.25毫克至0.4毫克之間,小型車罰款提高為3萬7500元~5萬4500元、大型車則提高至4萬2千元至6萬2千元。一旦酒精濃度超過0.4毫克、未滿0.55毫克,小型車開罰6萬元~9萬元、大型車則罰6萬5千元~9萬7千元;當濃度超過0.55毫克時,小型車將被開罰8萬5千元~12萬元、大型車加重罰10萬元至12萬元。

 

酒駕也將啟用「連坐罰」,若酒駕者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同車只要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都將受罰,可處罰鍰6百元至3千元,其中,年滿18歲、未滿20歲的乘客可罰600元至900元;乘客20歲以上,日間開罰2200元至3000元,夜間則開罰1500元至1900元。

 

酒駕累犯或拒絕酒測者,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直接沒入車輛,交通部說明,若駕駛人本身為車輛所有人,將直接沒入;但若駕駛人並非車輛所有人,不過,車輛所有人借用車輛給該駕駛人時,已知其有喝酒、吸毒或者即將有類似情節時,也會直接沒入。

 

此外,自7月1日起,「自行車酒駕」也將受罰,罰鍰金額提高至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若拒絕酒測,將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希望每位用路人都能重視他人權益,達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4. 車輛久占停車格30天未繳費,北市府可公告拍賣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為了增加路邊停車格的流動率,自7月1日開始,車輛停放於公有路邊、路外停車場超過30天且未繳停車費用,將張貼「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張貼半個月後拖吊至保管場,並通知駕駛人15天內領回。若時間內未領回,公告3個月後將進行拍賣。

 

 

5. 國道散落物清理超過30分鐘收取3000元

 

有鑑於國道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逾4萬件,影響交通甚鉅,未來在國道上散落物處理時間若超過30分鐘以上,單一車道收取3000元,費用會依占用車道及處理時間累加,呼籲用路人在上路前,務必確保貨物裝載綑紮牢固。

 

 

6. 未禮讓「視障者」吞7200元罰單

 

為保障行人權利及安全!7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路口時,遇到攜帶白手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都應該禮讓,倘若不禮讓搶先穿越,未來處罰將加倍,提高至2千4百元到7千2百元。此外,未經許可在行人穿越道上堆放障礙物妨礙交通,將依法開罰3千至6千元;若使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則加倍為6千至1萬2千元。

 

 

7. 國軍申請4項補助,「戶政一站式服務」可通報

 

為擴大戶政便民服務,內政部宣布自7月1日起,國軍人員或國軍人員遺族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時,可透過「戶政一站式服務」,由戶政事務所主動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喪葬補助及殮葬補助。另外,戶政司已研議與移民署合作,未來國人辦理「自動通關」時,也將可在戶政事務所辦理。

 

 

8. 公股銀行不再延長營業

 

包括台企銀、土銀、兆豐銀等公股銀行,自7/1起將陸續縮短延長營業時間的分行。台企銀自7月1日起西屯、南京東路2分行,營業時間將回歸下午3點半打烊;7月15日起,華銀忠孝東路分行、北高雄分行,營業時間恢復為週一~週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3點半止;兆豐銀行也跟進,取消城中分行、北台中分行延長營業時間服務,調整後營業時間為週一~週五的早上9點到下午3點半;彰銀也宣布,該行建興分行與光隆分行,自8月1日起,營業結束時間為下午3點半。

 

 

9. 牙膏、漱口水納管,廣告內容虛偽誇大最高開罰500萬元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上路,除將牙膏、漱口水納管,也要求業者產品上市前完成產品登錄,並加重不當宣傳罰則,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民眾未來檢舉化粧品不法也可得獎金。

 

新法將過去僅列為一般商品管理的一般牙膏及漱口水納入化粧品管理,以往並沒有全成分揭露,但化粧品必須全成分揭露,可更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

 

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如果化粧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符合虛偽誇大認定,違反者罰則提高到4萬至20萬元;若宣傳涉及醫療效能認定,罰則提高到60萬至500萬元。

 

 

10. 8類建築納入強制耐震能力評估範圍

 

內政部自7月1日起,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將私有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在1999年12月31日前建造、單一所有權人、一定規模的百貨公司、商場、旅館、電影院、醫院、學校等,納入強制耐震能力評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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